发布者:xww来源:新华网发布时间:2022-04-27浏览次数:725
近日有媒体和专家把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提出的“普职协调发展”解读为“取消初中后的普职分流”。在27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司长陈子季回应:这其实是一个误读、误解。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规定,在义务教育后的不同阶段因地制宜、统筹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这是基于义务教育后普职分类发展,与时俱进作出的更加科学和规范的表述。义务教育后实行“普职协调发展”,绝对不是取消中等职业教育,而是要转变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的思路,实现中等职业教育办学的基础性转向。(新华社记者 徐壮)
排序
投稿单位
发稿数
1
党委宣传部
120
2
外语外贸学院
73
3
旅游与航空服务学院
71
4
机电工程学院
70
5
商学院
6
纺织与服装工程学院
67
7
计算机技术与软件工程学院
62
8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59
9
团委
50
10
艺术设计学院
49
11
生物工程学院
48
12
文化与传媒学院
13
建筑工程学院
28
14
学校办公室
23
15
后勤保障处
16
党委组织部
20
17
学生工作处
18
人力资源处
19
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体育美育工作部
21
财务处
22
教务处
职业教育研究院
24
校产管理处
25
马克思主义学院
26
继续教育与培训处
27
双创教育协同中心
纪委办公室
29
工会
30
科教园区
31
质量管理与教学督导处
32
对外合作与交流处
33
图书馆
34
合作发展处
35
信息化(网络安全)办公室
36
保卫处
37
科研与技术服务处
38
离退休工作处
39
审计处
说明:统计起止时间: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不含外媒报道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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