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职网讯(通讯员 陈绍华 摄影 侯利华)6月3日下午,应校纪委的邀请,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全国检察业务专家徐汉明博士来我校为全体党员、科级以上干部、各教研室主任、后勤集团各中心经理做反腐倡廉报告。报告会由校党委书记梁远钢同志主持,近三百人与会听取了报告。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全国检察业务专家徐汉明博士作反腐倡廉报告
徐汉明博士以《制度创新与惩防腐败问题研究》为主题,立足于制度创新的视角,从放长眼量、把握特点、切实履职、提高水平四个层面全面阐述了惩防腐败问题。
徐汉明博士从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法学等各个学科视点全面分析了腐败问题的实质和内涵是滥用公共权力并以此谋取私利。分析了中国反腐败的历史背景和主要进程,提出了中国惩治和预防腐败阶段划分理论。概括了当前国内腐败案件的几个共性,即从犯罪主体看,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时有发生,高级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案件影响恶劣;从权力运行看,利用行政审批权、人事权、行政执法权、司法权谋取非法利益的职务犯罪比较突出;从犯罪类型看,贪利型犯罪比较突出,渎职类犯罪危害严重,侵权类犯罪虽有减少但影响恶劣;从作案形式看,“窝案”、“串案”比较突出;从犯罪手段看,隐蔽性强,智能化犯罪增多;从发案行业看,资源稀缺、资金密集、竞争激烈、垄断性强的行业,职务犯罪易发多发;从发展趋势看,腐败呈现国内犯罪国际化、国际犯罪国内化。
徐汉明博士还分析了造成这一现状的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极少数干部放松学习和道德修养,放松世界观改造、理想信念动摇,个人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滋长,在改革开放过程中,经不起执政的考验,是产生腐败的根本原因。二是我国正处在“二元经济”转型期、体制转轨期、入世过渡期的重要时期,一些领域的制度、机制不完善,使形形色色的腐败行为有可乘之机。三是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尤其是对“一把手”监督制约不到位。四是对“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执行不力,不能正确处理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与社会文明建设的关系,存在顾此失彼的现象;一些地方、单位治党不严、治政不严,“好人主义”盛行,有的领导干部甚至包庇、纵容腐败行为。五是在推进改革发展过程中,对可能引发的腐败风险缺乏研判、评估机制,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与监督、事后查处的综合配套措施还没有跟上。六是法律不完善,执法不严,惩治不力。
在此基础上,徐博士从六个方面提出了惩防腐败问题的对策。一是着力加强反腐倡廉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二是着力查办和预防违纪违法案件,加大惩治腐败工作力度;三是着力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保证权力正确行使;四是着力深化体制机制制度改革,提高反腐倡廉的制度化、法制化水平;五是着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设,提升反腐倡廉整体合力;六是着力强化反腐败国际合作,严厉打击腐败犯罪行为。
整场报告会在轻松、愉快的气氛中进行着,徐博士将自己多年的检察工作实践与严谨的法学理论结合起来,并大胆地提出了诸多新的观点与建议,为我校广大党员、干部上了一堂生动的反腐倡廉与法制教育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