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暑期中干会系列报道(六):大力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度的建设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来源:新闻网发布时间:2009-09-05浏览次数:1070

大力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度的建设 

    武职网讯(通讯员 张文军)9月1日上午,学校中干会专题学习中共湖北省委《关于以改革创新精神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两个重要文件,党办主任吝秀云作学习辅导报告。

    吝秀云说,思想政治建设是领导班子建设的核心和灵魂。以改革创新精神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研究解决新形势下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把我省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成为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善于领导科学发展的坚强领导集体、把湖北建设成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的需要。我校各级领导干部要从战略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随后,她从思想理论建设是根本、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是核心、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是永恒主题、加强用权监督是重要环节、密切联系群众是核心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和长效机制建设是保证等六大方面,分20个内容详细解读了文件的精神。

    关于《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吝秀云就《暂行规定》制定的目的、根据、适用范围和对象、原则、问责的程序等逐条进行解读。吝秀云指出,规定的颁布实施,是加强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完善领导干部行为规范的重要举措,对于加强党政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增强党政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更好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规定“第五条”指出,党政领导干部“决策严重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因工作失职,致使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或者本单位发生特别重大事故、事件、案件,或者在较短时间内连续发生重大事故、事件、案件,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政府职能部门管理、监督不力,在其职责范围内发生特别重大事故、事件、案件,或者在较短时间内连续发生重大事故、事件、案件,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在行政活动中滥用职权,强令、授意实施违法行政行为,或者不作为,引发群体性事件或者其他重大事件的;对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处置失当,导致事态恶化,造成恶劣影响的;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导致用人失察、失误,造成恶劣影响的;其他给国家利益、人民生命财产、公共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等失职行为的”均要实行问责。

    “第六条”规定,“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或者本单位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出现问题的,按照《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追究党政领导干部的责任。”对党政领导干部实行问责的方式分为:“责令公开道歉、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

    与会干部就文件内容联系工作实际交流了学习体会。一致认为,省委的意见非常具有现实的针对性和深远的指导意义。“思想决定行动”,在新的形势下,以改革创新精神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抓住了领导班子建设的重中之中。《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的颁布实施,将机构职责、领导干部责任更加紧密的联系起来,对于把我校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善于领导科学发展的坚强领导集体,为把我校建设成为湖北高职的著名品牌和中国高职的优质示范院校,提供坚强的思想、政治和组织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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